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
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
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以下简称 “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授予权益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权益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关联监事田志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
认为:截止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均为公司或公司子公
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8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授予
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向 67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1,592.64 万份股票期权及
关联监事田志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