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33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9,161,7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101,212,278.62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后总股本为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
派实施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发生变化。
整原则一致。
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40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
日:2023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
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 1812 室
咨询联系人:罗静涛
咨询电话:0755-25290180
传真电话:0755-25290932
六、备查文件
案的决议;
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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