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668号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众公用”)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66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大众公用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大众公用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2022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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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2022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大众公用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2年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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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大众公用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大众公用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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