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3-23
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1新兴01,债券代码:14950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6
月12日支付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9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23年6月9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根据《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券(第一期)。
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6月10日为回售部分债券上一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
级。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21新兴01”的票面利率为3.70%,每10张“21新兴01”
(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9.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7.0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新兴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
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
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联系人:王新伟
电话:0310-5792011
传真:0310-5796999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联系人:方斯禾
联系电话:010-5651319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