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广
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
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同意以
对象授予 400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