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货币基金、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
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中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投资,
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货币基金、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中低风险短期理
财产品。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产品的购买决策并签署相关
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时限为本议案自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
的,且在具体理财产品的选择上,优先选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较低的理财产
品,且公司内部有明确的理财管理制度控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务合作;
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
管理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
理财业务台账;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相关审议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货币基金、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根据客观实际情
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