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称 “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即使后续三个交易日连
续涨停,公司股票也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
定,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
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 条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股,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截至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
于 1 元/股,即使后续三个交易日连续涨停,公司股票也将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
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股,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
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5 月 31 日、6 月 1 日、6 月 2 日、6 月 5 日、6
月 6 日、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公司
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八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风险提示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均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
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 2022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尚未全部解除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六)
(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
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案字 0142023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公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