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科
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股份”、“公司”、“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汇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科
汇 电 力 自 动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1]1499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股本为 104,6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391,35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涉及限售
股股东 1 名,对应的限售股数量为 1,308,5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25%,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将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
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
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
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 1,308,500 股,占公司现有总
股本的 1.2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
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数(股)
合计 1,308,500 1.25% 1,308,500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308,5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科汇股份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科
汇股份已就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保荐机构对科汇
股份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彬 何凡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