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2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23.15 万股,并调整回购价格为 3.16 元/股。同时,九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退休、被上级主管单位调至其他企业工作而丧失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对上述九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5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3.16 元/股的价格进
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先进电机技术有限公司拟以
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项
目的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