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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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8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证券代码:00290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3 年 6 月 5 日、2023 年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事项;
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 4,224,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实施。
公司股东焦彩红女士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 1,465,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彩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减持公司股份 540,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6%)。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告》。经核查,截止目前,杨先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
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
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风险提示
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文件,并通
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
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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