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司法》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事先了解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职工董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相关内容,经仔细审阅,并基于
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同意该等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更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资格、提名程序和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等,我们认为该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因此,同意《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换公司职工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更换职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资格、提名程序和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候选人周平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等,我们认为该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
司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因此,同意《关于更换公司职工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因此,同意《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姓 名 李志强 章孝棠 周 颖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