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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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49502     债券简称:21 长江 C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长江 C1,债券代码:149502,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支付 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21 长江 C1”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7 日,凡
在 2023 年 6 月 7 日(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至 2023 年 6 月 8 日将满
两年。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
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息)
    。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交易所上市。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次级债券(第一期)     “21 长江 C1”的票面利率为 3.87%,
        票面利率公告》
              ,
每 10 张“21 长江 C1”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8.70
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人民币 30.96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8.7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7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长江
C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
  五、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
(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
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长江证券大厦
   联系人:黄红刚、刘行
   电话:027-65795913
   传真:027-65799714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人:陈探、于蔚然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8
 八、备查文件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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