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逝世,而导致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冠玲女士、李广庆先生、贾
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名自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洪祥先生、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
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名自然人。因吴洪祥先生逝世其权益进
行变更,其中张冠玲女士通过继承获得本公司 13.22%的股份,Yuwei Wu(吴昱
伟)先生通过继承获得本公司 4.41%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冠玲女士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
伟先生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成为嘉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张冠玲 无 女
中国 370202196712******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四路 18 号******
退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冠玲女士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Yuwei Wu 无 男
(吴昱伟)
澳大利亚 PA7879***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四路 18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Yuwei Wu(吴昱伟)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
裁等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冠玲女士和Yuwei Wu(吴昱伟)先生均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洪祥先生、李广庆先生、贾辉先生、黄
瑞华女士、高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人 ,合计持有本公司 38.30%的股权,上述
六人及其近亲属(吴洪祥近亲属吴洪力,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
亲属陈春佳)合计持有公司 43.43%的股权。
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吴洪祥 李广庆 贾辉 黄瑞华 高泽林 张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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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洪祥先生逝世的事实,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和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出
具的(2023)鲁青岛市中证民字第 3595 号《公证书》明确,张冠玲女士、Yuwei
Wu(吴昱伟)先生作为吴洪祥先生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其遗产。
吴洪祥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嘉华股份 29,004,3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2%,Yuwei Wu(吴昱伟)先生将直接持有嘉华股份 7,251,0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冠玲 0 0 21,753,242 13.22%
Yuwei Wu(吴昱伟) 0 0 7,251,080 4.41%
合计 0 0 29,004,322 17.63%
泽林先生、张效伟先生六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构成
共同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上述六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合计持有本公司 33.9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张冠玲近亲属 Yuwei Wu,
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亲属陈春佳)合计持有公司 42.71%的
股权。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变更如下:
张冠玲 李广庆 贾辉 黄瑞华 高泽林 张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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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
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常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
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