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审阅了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咏梅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
后,我们认为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
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
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李 芾 李 军 何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