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详 见 2023 年 6 月 6 日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23年6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
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详见2023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
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
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
况的说明。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
象 人 员 名 单 详 见 2023 年 6 月 6 日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8 日 ) 的 总 股 本 2,518,464,191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27,866,756股)后的总股本2,490,597,4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依据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因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8.39元/份调整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