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 临-03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含 25 亿元)
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
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597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
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5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
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
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
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