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作为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及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逸航汽车零部件(嘉善)有限公司的独立意
见
司章程》的规定。
评估师任职资格合格,具备资产评估专业能力,评估机构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
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
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逸航汽车零部件(嘉善)有限公司。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河北力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偿还债务能力稳定,
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同意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
唐亚忠、石凤健、许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