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
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任职的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
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
权条件。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净利润
增长率目标值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相应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
披露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2024 年 2025 年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净利润
增长率目标值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
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两个会计年
度,在解除限售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
排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净利润
增长率目标值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
限售。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M)×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一个会计年度。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
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
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
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管理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较大的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
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十、附则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