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
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
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参与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黄益建 蒋宇捷 胡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