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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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交 易系 统进 行网 络投 票的 时间 为 2023 年 6月 26日 9:15-9:25,9:30-11:30 和
年6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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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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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2年度拟暂不进行利
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章程(2023
年4月修订)
》等相关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赵永杰先生将对提案6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8为特殊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
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
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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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
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待
补充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17:00之前
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
邮编:100086
联系人:韩静
联系电话:010-82652668
传真:010-82652226
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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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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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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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东方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
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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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和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
备注:
时由委托人签字。
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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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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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联系地址: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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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