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088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 2022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015,672.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
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
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391,8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