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部分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其
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 2023 年下半年至
生业务计划的议案》。对于上述议案,我们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 2023 年下半年至 2024 年上半年
担保额度
董事会此次审议预计在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间
为境内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4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
上述担保额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境外公司以“内保外贷”等形
式申请融资,审批流程更为便捷,融资成本显著降低。我们认为本公
司为四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其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为四家子
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
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编制《关于子公司开
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
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衍生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开展相关业务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黄伟德 李润生
赵劲松 王祖温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