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 14:30 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5 日 9:15—
议室。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6,835,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为 306,0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0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5,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8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5,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5,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4%。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
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6,820,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0,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1930%;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邓瑜、金嘉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
数额;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