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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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5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
案》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披露
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鉴于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 年6 月2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
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授予
数量将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4.50 元/股调整为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9)。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
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6
月5 日为授予日,
        合计向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38.10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23.15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7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5320 万股。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0)。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
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公司股本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产生了变化,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
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变更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98,32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242,497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498,320 股,公司的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5,242,497 股,公司的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50,498,320 股,公司未 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75,242,497 股,公司未发
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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