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3-04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创维数字”)股票
(证券代码:000810,证券简称:创维数字)于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日、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并关注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发函、邮件及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会、管理层等进行核实,现对相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股票代码00751.HK)于香港联交所对创
维集团股东的要约回购已实施完成并已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导致创维集团及本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宏生先生、林卫平女士、林劲先生(以下简称“黄宏生
家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黄宏
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由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人以14.82元/股对全体股东发出要
约,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该要约收购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会
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
和资产完整,不是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对创维数字公司没有实质性
影响。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创
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修订稿)》《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
报告》和《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止。公司将密切关注本
次要约收购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有关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