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鉴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首次授予名单
中的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90 人调整为 484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万份调整为 1,217.20 万份,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调整后,具体的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
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
员(484 人)
预留部分 100.00 7.59% 0.27%
合计 1,317.20 100.00% 3.5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
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国新先生及胡咏梅女士的兄弟姐妹夏国栋先生、
胡沁华女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该 2 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和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确
定标准与本次激励计划其他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一致。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权益总量
为 15.00 万份,占激励总量的 1.12%,公司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 2 位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与其所
任职务是相匹配的。
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本激励计划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国新先生及胡咏梅女士的兄弟姐妹夏国
栋先生、胡沁华女士授予股票期权,夏国栋先生、胡沁华女士的获授情况如下表
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作为公司采购部总监承担着面料辅料的
夏国栋 10.00 0.75% 0.03%
采购、开发、渠道拓展等重要工作。
作为公司直营地区经理负责指导产品和
胡沁华 服务的实际销售通过确定销售领域、配 5.00 0.37% 0.01%
额、目标来协调销售工作,达成销售目标。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夏国栋先生、胡沁华女士的激励资格和拟授
予权益数量的确定标准与本激励计划其他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一致,且该 2 名激
励对象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的程
序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二、首次授予的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