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3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 日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8 楼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5 人,代表股份 269,390,05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14,983,936 股的 29.44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为 10 人,代表股份 253,342,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5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刘杰
律师、周凌雷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
了如下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27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369,1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37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29,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5.2333%;反对 8,74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75%。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27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369,1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37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29,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5.2333%;反对 8,74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75%。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496,1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2,6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6.5720%;反对 8,890,8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772,8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29,2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2.2267%;反对 9,614,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496,1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2,6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6.5720%;反对 8,890,8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454,5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10,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6.3218%;反对 8,932,4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236,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492,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5.0110%;反对 9,150,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26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19,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5.1732%;反对 9,123,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谭少群先生、张景先生、冯东兴先
生、 谭奇材先生、冯俊秀先生、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59,958,7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215,20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436%。
  表决结果:谭少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313,7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308%。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570,20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762%。
  表决结果:张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59,982,7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7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239,2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878%。
  表决结果:冯东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59,982,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7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239,19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877%。
  表决结果:谭奇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174,84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431,31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418%。
  表决结果:冯俊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4,961,6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61%。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12,218,10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974%。
   表决结果:肖永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吴德军先
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60,490,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46.5403%。
  表决结果:赵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173,1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8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429,5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315%。
  表决结果:田志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356,2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46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612,69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314%。
  表决结果:吴德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俐女士、肖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60,183,5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25%。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440,03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942%。
  表决结果:李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088,5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47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344,98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32%。
  表决结果:肖建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冯德雄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全文详见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
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星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