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1 日
发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
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
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企业微信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
励对象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