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发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
案》,确定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不送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已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
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3,770,965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
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谌畅、吴静
咨询电话:023-63856995
传真电话:023-6385699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