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1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杨洋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买卖九典制药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获悉其配偶袁赛青女士于 2023 年 5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2023
年 6 月 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
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成交金额 佣金、印花税等
序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元) 费用(元)
袁赛青女士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 41,386.64 元,已将所获收益全数上
缴公司。【计算公式:(卖出价格 29.15 元/股×卖出数量 10,000 股)-(买入
价格 24.96 元/股×买入数量 10,000 股)-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513.36 元
=41,386.64 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赛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杨洋先生及其配偶袁
赛青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规定,
袁赛青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41,386.64 元人民币已全数上缴公司。
涉及的时间前后亦未告知袁赛青女士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因获
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及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
故意。本次短线交易系袁赛青女士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
卖公司股票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买卖行为。杨洋先生对于未能对
其配偶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袁赛青女士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
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共同
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
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
格遵守,审慎操作,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