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莱士”)
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
计划,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投资者理性价值投资,增强
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有效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
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亚民          彭玲          BINGYU WANG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莱士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