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谭柱中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荐范茂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范茂春先
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所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谭柱中 董仁周
二零二三年六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