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15,237,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
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133,676,128.85 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5,237,53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 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
华江大厦
咨询联系人:邹勇华
咨询电话:0791-83826898
传真电话:0791-8382689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