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3-062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权代码:赣锋 JLC1。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88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
量为 532.665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01,715.6829 万股比例为
止。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2)。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
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关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等待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
予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25%。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
日为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
待期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即将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条件。
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需满足:以
经审计,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不低于 520%;(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
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条件。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
依据。)
经审计,激励对象所属板块或子公司
完成与公司之间的绩效承诺,板块/
之间的绩效承诺才可行权
子公司层面满足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
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除 12 名
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外,
下表所示:
其余 388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考评结 80> 70> S<60
S≥80 80 分及以上,满足 100%行权条件。
果(S) S≥70 S≥60
标准系 1.0 0.9 0.8 0
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 25%,即公司 388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32.665 万份,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鉴于在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经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及相关规定,上述 12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8.30 万份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 400 名
调整为 388 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46.295 万份
调整为 1,597.995 万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
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
三、本次行权安排
日止。
权数量为 532.665 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 可行权数量占当
可行权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前公司股本总额
(万份)
(万份)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80 人)
合计(388 人) 2130.66 532.665 0.2641%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7,156,829 股。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
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
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
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
以相关规定为准。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
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关规定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限
内(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自主行权。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
代扣代缴的方式。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
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
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
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不符
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
露日前 6 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人员名称 买卖公司股票数量 交易时间
沈海博 行权 70,000 股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罗光华 卖出 28,000 股 2023 年 2 月 2 日
为避免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沈海博先生不得在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罗光华先生不得在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期间行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行
权后 6 个月内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后 6 个月内不得行权。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行权后增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加股份
境内上市内资
股(A 股)
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
股份总数 2,017,156,829 100% 5,326,650 2,022,483,479 100%
注: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
八、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期可
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
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2,017,156,829 增加至
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
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
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
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
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
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
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其他事项说明
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并严
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
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
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
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