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新上市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作
为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装”或“公司”)重新上市的
保荐机构,对国机重装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重新
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68 号)核准,国机重装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重新上市交易。
在申请重新上市期间,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
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自国机重装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国机重装的股份,也不由
国机重装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上述承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
持限售股共计 4,064,777,995 股,将于 2023 年 6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重新上市限售股,共涉及 2 名股东,分别为:中国
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重新上市申请书》《重新上市报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均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自国机重装股
票重新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国机重装的股份,也不由国机重装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严
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具体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下表:
序号 登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 4,064,777,995 56.35%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268,263,664 股,期间,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了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
份 54,707,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并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了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54,707,774 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
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 7,213,555,89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064,777,995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8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中国机械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第二重型机
械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合计 4,064,777,995 56.35% 4,064,777,995 0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单位:股 变动数
流通前 通后
有限售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4,064,777,995 -4,064,777,995 0
条件的
流通股
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064,777,995 -4,064,777,995 0
无限售 A股 3,148,777,895 +4,064,777,995 7,213,555,890
条件的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148,777,895 +4,064,777,995 7,213,555,890
份
股份总额 7,213,555,890 0 7,213,555,89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持有
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新上市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宏刚 张冠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