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案》,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5,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 346.80 万元(含税)。
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6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
生态园 10 栋 B 座 34 层
咨询联系人:陈女士
咨询电话:0755-36900689-689
传真号码:0755-86596290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