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 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下述
意见:
关于控股公司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州文冲船厂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文冲船厂”)转让其所持有的中船财务 0.126%
股权,有利于优化资产配置,交易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评估报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关联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该议案
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文冲船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中船财
务 0.126%股权转让给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喻世友 林斌 聂炜 李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