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发现金股利 60,804,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
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
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
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34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王嗣纬、范筱芸、王嗣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五里垌
  咨询联系人:叶小翠、东媚
  咨询电话:0777-5186122
  传真电话:0777-516076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山电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