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36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科”或“公司”)于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4 号》”)和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
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公司《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
单》”)。
(二)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
向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三)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4 号》的相关规定,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五)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