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秉承
独立性判断,本着公正、公平、客观及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拟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的《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境内外
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事前讨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我们综合考量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地位及其审计工作质量,
认为其在过去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行能力胜任,完成了
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可以
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
务所事项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 朱星文 柳习科 王丰 李水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