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 2023 年境内外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客观及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以下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继
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签署: 朱星文 柳习科 王丰 李水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