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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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3-04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7,169,23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在
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
作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 1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珊珊
  联系电话:0574-59958379
  传真电话:0574-6557008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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