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亿境虚拟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数码”)与马保军先生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亿道数码拟以自有资金 280 万元人民币收购马保军先
生持有的深圳市亿境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境虚拟”或“标的公
司”)1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亿道数码将持有
亿境虚拟 95.45%股权。
马保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094.80 万股,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我们查阅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亦查阅了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出具的《深圳市亿境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深旭泰
财审字[2023]083 号】、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
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法律顾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
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控
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事项说明。
经审议,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关
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