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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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对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44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该批
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 2023 年 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
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均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即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7 日。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
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实际情况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延长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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