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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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通知,根据《深圳市银宝山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会议定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
实际出席董事八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国庆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邦信资产)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展期事宜;公
司关联董事潘国庆先生、孙伟东先生、殷春苗女士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
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欠款展期
事宜;公司关联董事潘国庆先生、孙伟东先生、殷春苗女士已回避表决。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关联方办理欠款展
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
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宝山鑫)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展期
事宜;公司关联董事胡作寰先生、黄福胜先生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
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华清博广)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展期
事宜,借款展期期限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关联方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3-04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
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签署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签署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事项,并授权
公司经营层或其指定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有助于公司提升
资产价值、提高资产远期收益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诉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公司拟签署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六)本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有关
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内容,并授
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指定代表依法办理备案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
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制定《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八)本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
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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