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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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以现场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晶科电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人员及分配、股票受让方式、
管理模式等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
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的情形;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和确定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
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
发展。
  因监事肖嬿珺女士、张金龙先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对审议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
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
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二)审议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调整,为了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顺利实施,公司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进行了同步修订,并形成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监事肖嬿珺女士、张金龙先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对审议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
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
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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