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3-02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 70 号民丰特纸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5.02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召集、召开
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2,500,000 99.5495 554,300 0.450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2,512,800 99.5599 541,500 0.440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年度向银
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
议案
建设年产 7
万吨特种
涂布纸项
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2 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
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唐松华 钱宇超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