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3-023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六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23.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036,585 99.92 93,100 0.08 0 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012,485 99.90 117,100 0.10 100 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036,685 99.92 93,000 0.08 0 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036,585 99.92 93,000 0.08 100 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012,485 99.90 117,200 0.10 0 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036,585 99.92 93,100 0.08 0 0.00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012,885 99.90 116,800 0.10 0 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012,485 99.90 117,100 0.10 100 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012,485 99.90 117,200 0.10 0 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105,185 99.98 24,500 0.02 0 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105,185 99.98 24,500 0.02 0 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78,106,006 100.00 0 0.00 0 0.00
持 股 1%-5%
普通股股东 29,270,152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 5,636,327 97.96 117,200 2.04 0 0.00
其中:市值
通股股东 25,400 30.31 58,400 69.69 0 0.00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5,610,927 98.96 58,800 1.04 0 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度 利润 分配预 案 ,727 0
的议案
度董事、监事薪酬 ,827
的议案
程的议案 ,727 0
立董事的议案 ,427
,42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8 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吕晓红、俞卓娅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记名方
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8、
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
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其中第
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