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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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4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
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出具的提名函,公司董事会提
名李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屯集团提名周祎先生、邓
伟军先生、方轶先生、姚婧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亚迪
提名李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
  公司拟选举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非独立董
事薪酬参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为确保董事
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
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
出具的提名函,盛屯集团提名周毅女士、马涛先生、黄礼登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毅女士、马涛先生、黄礼登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
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薪酬参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执行。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公司拟变
更经营范围、调整现有经营范围的规范化表述,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
修订。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订、工商
变更等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 年 5 月修订)
                                  》及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祎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工学学士,
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处工
程师;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董
事;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深圳市沃联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四川盛研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遂宁盛新锂业有限
公司董事、浙江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
盛印轩瑞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盛泽鑫辰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盛印锂
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旭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周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5,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祎
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伟军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法
学院,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
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盛新锂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盛熠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威致远国际有
限公司董事、胜源企业有限公司董事、盛睿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新锂能(新
加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邓伟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
伟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轶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
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市商周文化有限
公司副经理;TCL 集团金能电池有限公司采购部长;德赛集团德赛电池有限公
司商务部经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主管、采购部经理、采购总
监。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
盛威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盛印锂业有限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四川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盛新金属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方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2,2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轶
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凯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博
士。2015 年 4 月参加工作。历任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团队投资
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团队执行总经理。
  李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凯先生不存
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
条件。
  李黔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黔
先生于 1997 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6 年 7 月,获北京
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黔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比亚迪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投资处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
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弗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储能电站(湖北)有
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
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邑文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李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黔先生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比亚迪
担任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投资处总经理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李黔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姚婧女士,1992 年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毕业于伦敦城市大学卡斯商
学院,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海外投资部总监;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
事兼副总经理,兼任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盛新锂能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盛泽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新锂能(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姚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的女儿,除此以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姚婧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毅女士,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广州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深圳市博商税
务咨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爱久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深圳市久一管理咨询事务所负责人、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副所长、深圳久一管理咨询事务所财务负责人。
  周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毅女士不存
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
条件。周毅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涛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海南赛格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君安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国泰君
安证券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收购兼并部执行董事;国海证券收购兼并总部副总
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朴远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衡益特陶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唯爱康医疗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
  马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涛先生不存
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
条件。马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礼登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
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2000 年机构改革后分配到第二分院)民行处、公
诉一处。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黄礼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礼登先生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条件。黄礼登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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