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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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3-03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总股本 692,884,127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 A 股
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254,864,672.55 元=
(37,493,180,684 股-528,186,052 股)×0.061 元/股。按 A 股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 0.601406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A 股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601406 元/股计算(A 股
每股现金分红=A 股现金分红总额÷A 股总股本),即 0.0601406 元/股=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 A 股除权 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 价
-0.0601406 元/股。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以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总股本 37,668,177,3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 0.61 元人
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B 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
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
币支付)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
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10,298,610 股,目前已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业务,公司股份总数由 38,196,363,421 股变更为 38,186,064,811 股,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
行调整。
则是一致的。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 0.61
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9 元;A 股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61 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 股持有首
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0.549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
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税款)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规定,以该次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即 2023 年 5 月 8 日的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812)折
合港币兑付,每 10 股派 0.6922 港币,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
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3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3 年 6 月 9 日(最
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 2023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3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
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办理股份
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
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后,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41 元/股调整为 2.349 元/
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12 元/股调整为 5.059 元/股,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62 元/股调整为 5.559 元/股。上述价格调整
事宜,公司将会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其他事项说明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
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
款,返还结果以税务机关的最终批复为准。
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便本公司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咨询联系人:罗文捷、张妍
  咨询电话:010-64318888
  传真电话:010-64366264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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